联系我们/Contact us

  • 上海瑞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为什么要注册国际商标?

为什么要注册国际商标?

作者:上海瑞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09 08:13:20

注册一个国际商标有什么好处呢?为什么要注册国际商标?小编把整理好的国际商标注册的好处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1、防止他人进行商标抢注商标作为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必须具有主动注册涉外商标、商标先行的理念,这样才能在面对海外市场时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避免商标被抢注、不以高昂代价取回商标权、或是被迫重新打造新品牌。

2、降低维权、被诉等法律风险中国企业要顺利的扩张国际市场和有效地占领国际市场,必须先获得商标注册。保护好了商标就等于保护好了企业的利润来源和持续发展。一般的国外公司进入另外一个国家市场前,都会先行申请注册商标,确定商标注册权利后,其产品才会进入该国市场,而大部分国家注册周期较长,一般都要2年左右,有些国家甚至长达56年,为了更有利于出口计划的实施,在出口国及时获得商标使用权,避免将来不必要的纠纷,适当提前在进行国际商标注册是很有必要的。另外如果企业出口前没有考虑商标注册及查询等问题,很有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已经侵犯他人在该国的商标权;一旦已有他人在先注册,很可能会有被动侵权及面临跨国诉讼和巨额赔偿的风险。

3、建立完善的品牌体助力全球化发展大多数消费者认为使用了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更可靠,容易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商标获得有效注册后,就能长期稳定占领市场,扩大销售量,保持良好信誉,扩大商标的影响力,同时也能以为品牌全球化打好基础。

4、享国家相关优惠政策中国现在已经是全球制造业中心,贸易顺差很大,但我们出口的产品附加值不高,贸易摩擦不断。出口产品迫切的需要升级换代,需要在国际市场上推出我们自己的品牌。政府对出口企业在境外自创品牌非常重视和鼓励。出口企业在国外取得商标注册证后,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专项资金补贴。

商标的重要性相信我不说大家也都知道,所以大家对商标的保护也是非常重视的,但是如果上海商标注册证丢失了应该如何处理呢?又是否会影响到公司运营方面呢?对于这些问题,答案其实很简单。如果商标注册证丢失了,大家可以从以下角度出发解决问题。

商标注册证丢失:企业持有的商标注册证出现丢失的这种情况可以说是很少会出现,但是在某些时候也确实有可能发生。丢失了商标注册证书虽然不会导致企业直接丧失商标所有权,但也会造成企业多方面不方便,如上诉中所说的进行变更续展时,还有就是需要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的某些权益,都需要用到商标注册证。所以在这时,企业应当第一时间便补办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证破损:企业持有的商标注册证出现破损的情况时,企业也需要及时补办商标注册证。通常来讲,企业商标注册证书破损多数都是因为保管不善导致的,但即便是因为这样也依旧会妨碍到企业对该商标注册证的使用。

最后提醒大家,商标注册证虽然可以补办,但是小编在这里建议大家还是要保护好自己的注册证,不要因为可以补办就放松警惕,从而造成其它损失。

商标法侵权的情形,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商标管理秩序所依法维护的。那么商标法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1)未经上海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生产经营者等方面,易使消费者难于辨别其来源而产生误认、误购现象的商品;相同商标是指在视觉上无差别或差别甚为细微的商标;近似的商标是指对商标进行整体比较,不易辨别,使消费者产生混同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是指作为商品的销售者不应当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如果销售就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应当强调的是,商标作为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它的有形载体是商标标识,商标是通过商标标识发挥识别商品的作用。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项侵权行为的产生是由于在经营行为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而更换商标,所谓经营行为是将商品更换了商标后再投入市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也属于是商标侵权行为。这一项是概括上述四项不能包含的其他商标侵权行为,从这一项规定中表明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给他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是否造成损害是是否侵权的重要标志。

关于上海商标注册后具体的使用形式在《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条和商标局《商标审查和审理标准》中列举了一些具体的商标使用形式:

一、商品商标

1、以粘贴、刻印、烙印、编织或者其他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说明书和说明手册、价目表等上。

2、将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关的交易文书上。交易文书包括销售合同、发票、收据、商品进出口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

3、商标注册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注册后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5、其他符合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二、服务商标

1、商标注册后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书签以及其他与服务相关的用品上。

2、商标注册后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发票、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

3、商标注册后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服务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注册后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版权所有:上海瑞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