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Contact us
- 上海瑞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为什么有不少大陆的企业到香港去注册商标呢?
商标是有地域性的限制的,比如美国注册的商标,只在美国受法律保护,香港注册的商标,也只有在香港受保护。同样,在大陆注册的商标呢,也只在大陆才受保护,那么为什么有不少大陆的企业到香港去注册商标呢,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秘密呢?
其实,在全球化的今天,这里也没有什么秘密,首先是产品要进入国际的话,多在其它国家与地区注册商标,对于品牌的保护是有好处的,如果产品要进入香港的话,在香港没有商标,那么到时受不到保护,就是一个麻烦事,这样的案例已经有不少了,比如王守义十三香商标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如果产品要进入国际化的话,那就不只是要在香港进行上海商标注册的问题了。另外,海关上出口产品的时候,对商标也是有要求的。所以,很多企业为了扩展市场,在香港注册商标,不失为一种很好的选择,毕竟都是汉语,大家注册方便。
另外出于一些销售上的策略,有的公司也会选择在香港进行商标注册,这样有什么好处呢,就是可以借用香港的名气,为什么的产品销售打开局面,到时搞个授权,在销售时就可以说是来自香港的品牌了,由于种种原因吧,香港的品牌在部分大陆消费者中还是信任度很高的,所以,借用香港的品牌,用来拉动人气,基于这个原因,也有注册香港商标的。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香港的商标注册比较方便,一个是时间比大陆要快,一般不出半年就能拿到商标注册证,而目前,大陆都在一年左右,另外从注册的主体来说,香港商标,个人是可以注册的,而大陆的必须要有营业执照,基于这种考虑,也会有不少企业选择在香港注册商标。
商标转让和注册商标不同,商标转让时直接购买他人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这样的话商标转让有手续费吗?我司专家给出的答案是:商标转让有手续费。商标转让费用包括两部分:
第一: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商标转让,每转让一件都会向商标局缴纳官费1000元/件。
第二: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给上海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办理的话,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代理费用。
商标转让需要的材料:
1、待转让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一份;
2、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需提供其护照及中文译本);
3、受让人签署的《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原件一式二份;
4、转让方与受让方须在《转让申请书上》加盖公章或签字;
5、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商标使用转让合同》加盖公章或签字;
6、转让双方签署的转让协议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的公证件一份;
《商标法)第49条明文规定了5种违法使用注册商标的情况: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情况是指将构成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数字等要素进行较大变化,导致商标的主要部分或显著特征变化的情况。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根据(商标法)第41条的规定,如果注册人的名称、地址等情况发生变化,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商标局中请变更,不能自行变更。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注册商标应当依法定条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依法定程序变更,不得自行转让。
(4)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
(5)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情况。连续3年停止使用是实践巾最常见的。因注册商标使用不当导致被撤销的悄况,下文我们会专门就该问题进行介绍。有上述第1-3项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上海商标注册人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报请商标局撤销其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4'i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注册商标可以继承,但应当依一定的程序进行办理。我国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继承有明确规定。作为自然人的上海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作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商标注册人终止,继承其权利义务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1年内,凭有关证明文件或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移转手续。注册商标可以继承,但应当依一定的程序进行办理。我国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继承有明确规定。
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同时,《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7条第1款规定:“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根据这两个规定,在我国,注册商标可以继承。
作为自然人的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作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商标注册人终止,继承其权利义务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1年内,凭有关证明文件或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移转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当继承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时,继承人应作为注册商标的共有人。
如果多个继承人不能协商一致共有商标的话,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由其中的某一继承人享有,在对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评估作价后以货币或者其他方式补偿其他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的商标专用权在他死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领遗赠的,超过规定时间,没有人办理商标移转手续,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在商标实务中,商标继承手续基本上与商标转让手续相同。主要的区别在于提交的文件有所不同。继承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时,提交的是《注册商标移转申请书》和有关继承的证明文件。
当事人继承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证明文件一般包括:原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及其与原权利人的法定继承关系证明;原权利人留有遗嘱的,提交遗嘱文本;继承人之间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提交协议文本;遗产分割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提交公证文书;因注册商标专用权继承发生争议而诉讼的,提交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书。
下一篇:上海商标注册存在的两个主要风险
最新文章
- 杨浦区注册商标:多样选择,灵活便捷[ 2024-12-13 ]
- 杨浦区注册商标的多种可选方式解析[ 2024-12-13 ]
- 长宁区商标申请费用详解:代理费用与总体成本[ 2024-12-13 ]
- 长宁区商标申请费用概览:官方费用与基本流程[ 2024-12-13 ]
- 奉贤区个人商标申请中易忽视的细节问题[ 2024-12-13 ]
- 奉贤区个人商标申请中不可忽视的关键问题[ 2024-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