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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商标转让需准备哪些材料?

作者:上海瑞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08 08:34:49

知识产权逐渐成为企业之间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决定企业生存与持续发展的主要资源,知识产权贯标不仅可以获得政府的资金及政府扶持,还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获得其系统性提升以及社会知名度和认可度的提升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更具优势。知识产权贯标的好处有哪些呢?

1、价值——即有助于提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在企业融资上市、投资并购及企业出售等资产运作上获取更大的收益!

2、地位——即有助于巩固企业市场竞争地位,使企业开发的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在销售市场上的地位明显增强!

3、风险——即有助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风险,避免或减少企业在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出现知识产权或法律风险!

4、竞争——即有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撑企业持续良性发展,保持企业活力与动力!

以上是关于知识产权贯标的好处,实施贯标有利于企业通过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证、专利试点等项目认证及获取政府相关项目资助。

随着商标在现有经济环境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企业将对上海商标注册过程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然而,企业关注的焦点是:我的商标注册需要多长时间?这与企业的战略布局密切相关。首先,我们需要详细了解商标从准备到授权的各个阶段。

一、材料准备:商标图样、商标注册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身份证件(公司申请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申请需提供个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阶段所需时间以各企业准备时间为准。

二、商标查询:在提交数据前,对商标进行相同或类似的查询。与原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应当变更其商标;不变更的,可以制作并提交申请文件。

三、申请提交:准备申请文件,向商标局提交材料。根据各代理机构的业务量和人员效率,需要3-5个工作日进行商标查询和申请提交。

四、形式审查:商标局收到商标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商标申请文件是否符合形式要求,符合形式要求的,发给受理通知书。从正式评审到发出验收通知的时间约为3-4个月。

五、实质审查:正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机关为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法规定而进行的数据检索、分析比较、调查研究等一系列活动,决定进行初步审定或者商标反驳答辩审查。实质性审查阶段所需时间一般为1-2个月左右。

六、初审公告:商标经实质审查合格,进入初审公告期后,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予以注册。

七、登记公告:公告期间无异议的,予以登记,发布登记公告,发给证书。大约要一个月才能拿到证书商标注册多长时间。

以上是商标注册的全过程,即相关的时间点。当然,这是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如果出现任何冲突、冲突或其他原因而采取的补救程序,这是不必要的。主要包括:材料更正、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无效宣告和无效宣告复审报告等。

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上海商标注册人是指依法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的人,包括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符合《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的企业、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和外国人、外国企业。因此,持有个人营业执照的个人可以申请商标注册。面对45个商标注册类别,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如何选择商标注册类别?需要哪些选项:

一、如何选择商标注册分类?选择较大的商品项目名称:在选择较大范围的商品项目后,根据主要经营商品选择较小的商品项目范围,以最小的成本实现的保护效果。

二、如何选择商标注册分类?选择交叉搜索或类似商品或服务:某些商品或服务具有交叉类别相似的情况。例如,如果选择了商品或服务,则保护范围与交叉搜索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相同。这种选择方法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商标保护的范围,而不增加注册成本,这可能具有交叉类别保护的效果。

三、为了扩大商标注册和保护的范围,除了主要由注册企业自行经营的产品外,还可以在相关类别中提前注册。为了节省成本,您可以在每个组中选择一个小商品项目,这样其他项目就不能在同一个小类别中成功注册。如果企业以后生产的产品没有注册,可以补充注册,这样就不用担心商标注册失败或者第三方侵权了。

四、如何选择商标注册分类?申请与企业主要产品类别相似的商标:如果不申请类似类别的商标,将给企业带来很大损失,因为要想撤销不同类别的商标,很难进行商标纠纷或商标异议。此外,类似的产品很容易混淆消费者和商品来源。

五、中国的商标注册申请是一个法定程序,因此在提交申请时需要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一定的证明材料,其中商标个人注册申请材料的具体情况如下:

六、商标图样6张(申请表背面1张,手边5张),字迹清晰,规格长宽不小于5cm,不大于10cm。并附加一个黑白图案。

国家名称等通常代表国家、国际组织或官方机构。如果允许其作为商标的话,很容易使公众相信该商品或与国家和国际组织有某种联系,从而产生误解和混淆。一般情况下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名称徽记不能作为商标使用。我国《商标法》第10条第1款前五项规定了五类不能用作上海商标注册的标志,分别是: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这五类标志不能用作商标注册的原因大体相同。主要是因为国家名称等通常代表国家、国际组织或官方机构。如果允许其作为商标的话,很容易使公众相信该商品或与国家和国际组织有某种联系,从而产生误解和混淆。

另外,国家、国家机关、国际组织的名称、徽记、标志性建筑物通常也代表着国家的尊严,使用在某些商品上(如个人生活用品)可能有损国家尊严。因此,世界各国一般都禁止将此类标志作为商标使用。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名称徽记允许被作为商标注册使用。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如下例外情况:

(1)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官方机构的同意或者授权。这种同意或者授权需要以书面文件证明。如果某一商标己经在国外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可以视为同意或者授权。

(2)商标中含有与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但其整体是单位或企业的名称,不会引起公众混淆误认的,德意志银行、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等文字商标通常都可以做商标使用。

(3)商标中含有国家名称或者和近似的称呼,但是整体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不会引起公众误认混淆的。比如中华鳄,虽然含有中华字样,但整体是客观存在的动物名称,不会引起误认。

(4)商标含有五星”、“红旗”字样或者“五星图案”、“红旗图案”,但不会使公众将其与国旗相联系的,不判为与我国国旗、国徽相同或者近似。比如将“红旗渠”用作文字商标。

(5)判断这五类标志是否可以用作商标,基本的原则在于消费者看到具体的某一标志,不会将其与这五类标准产生误认、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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