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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集体商标的相关规范

作者:上海瑞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12 08:44:50

在进行上海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商标被驳回是非常常见的。不过不要因为商标被驳回了就给注册的商标下“死刑”。商标被驳回以后,商标局就会下达《商标驳回通知书》,上面会告诉申请人商标被驳回的理由。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以通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驳回的理由分为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之前给大家介绍了什么是商标驳回的绝对理由。那么商标被驳回的绝对理由是什么呢?接下来我司为大家解答。商标被驳回的相对理由一般是与在先商标权利的冲突。

所谓与在先商标权利发生冲突,主要是指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的已经注册的商标或者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相同或类似。这是商标被驳回的另一种因素:商标被驳回的相对理由。

一般是指:1.同一类别相同的商标。2.同一类别近似的商标。3.同一类别却是保护同一种商品的。4.不同类别却是保护同一种商品的。5.不同类别却是保护类似商品的。6.相同商标或近似商标,申请日期在后的。

在公司的商标是企业无形的资产,用于区分不同的品牌。商标注册有很多形式,但不是很多东西都可注册成为商标,但是有些情况是属于注册商标的相对禁止前提。那么注册商标相对禁止的情况是什么呢?小编来为您讲解下吧。

商标注册的相对禁止前提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侵害别人的在先权益。商标法上对商标注册不符合相对前提的,原则上采取依请求审查原则,即除申请注册的商标同别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外,对于其他相对条件,商标局不得依职权审查。商标注册的相对禁止条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未注册驰名商标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已注册驰名商标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三、代理人抢注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四、关系人抢注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五、地理名称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六、混淆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七、在先申请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八、在先权益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注册有限制,只有我们弄明白了商标注册的禁止条件,分清绝对禁止和相对禁止,才可以维护好我们在商标注册上的合法权益。

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申请人并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商标在注册成功后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一些不了解的注意事项很有可能就成了潜在的“雷区”,注册成功后如果不及时注意到这些问题,及时规避这些问题,很有可能会造成商标后期使用的不顺利,甚至是商标出现问题不能再被使用。下面,为大家整理介绍商标注册后使用时要注意这些雷区商标注册后使用时要注意这些雷区!

1、随意更改注册信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变更信息,但是要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进行商标信息变更,个人随意对商标信息进行的更改,是不会通过商标局官方的认可的,也很有可能造成商标的使用出现问题。

2、到期不续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有效期满了以后,会有6个月的宽展期,在这6个月内可以对商标提出续展申请,如果6个月内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将会被注销。

3、连续3年未使用的商标将被注销《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如果是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满足连续3年未使用的情况,那么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单位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撤销申请。商标注册公司提醒:这些情况都是需要注意的,商标注册成功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可能是长时间后才会出现的问题,因此尽早了解好注册商标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能够更好的防患于未然。

关于简化驳回复审案件申请材料的公告为便利评审当事人,我委决定进一步简化驳回复审案件申请材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9月1日起,向我委提起驳回复审(不含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驳回复审)申请的,可不再提交驳回通知书/部分驳回通知书。

二、自2018年9月1日起,向我委提起驳回复审(不含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驳回复审)申请的,如复审申请人名义与注册申请人名义一致,可不再提交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2018年8月29日商标在注册之前应当经过专业的查询,尽量降低被驳回的可能性,纵然审查之后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企业,只要不是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止性条款,申请驳回复审是相当有必要的。企业应当把握自己的权利,因为从目前商标驳回复审案件代理情况来看,通过商标驳回复审取得权利的注册申请人不在少数,成功率还是较高的。选择一家优秀的知识产权公司:一、可以提高你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功率。二、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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