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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标注册应如何选择商标类型?

作者:上海瑞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7-10 08:32:52

上海商标注册之前,企业理应对锁定的类别进行详细查询,确认其是否有存在相同的或者近似以及显著性问题。总之,企业应该选择与所经营产品功能相近似的商品项目,或选择所经营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注册核心类别固然重要,但也要重视和关联类别的注册。

目前在互联网经济的大环境下,很多人选择了踏上创业的路途。原因很多,有觉得门槛低的,也有觉得赚钱比较容易的,怀揣着各种理由的人抱着远大的梦想就开始了。从筹集运转资金,确定商业模式等等,但是,公司名称和经营的范围以及主营业务定好后,应该如何合理的选择商标类型呢?一个商标又能注册多少个类别呢?让我们继续往下看。

1、一个商标能够注册多少个类别?“一标多类”是我国目前采取的商标制度,根据目前我国最新的《商标法》,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于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意商标。无需重复提交申请。因为,中财企航建议,注册人可以从需要的角度选择相应类别的申请,首先应该明确商品或服务从属于哪个行业;其次,就应先确定企业要注册的商标是服务还是商品。

2、一个商标注册多类的注意事项是什么?①一个商标只能发放一个注册证,一标多类的也不例外,并非每次申请一个类别就发放一个注册证。假如有部分类别被驳回,则会记载核准注册的类别和核定使用的商标或服务,其他审核通过的商标类别是可以投入市场正常使用的。②“一标多类”的商标申请成功后,企业领到手的标有多个类别的注册证。按照《商标法》的规定,每件注册申请只限分割一次,并且只适用于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予以驳回的程序中,其他程序均不准予以分割。③转让手续注册商标应整体办理,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类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近似的商标,也应该一并转让。

3、在选择商标种类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注册商标之前,企业理应对锁定的类别进行详细查询,确认其是否有存在相同的或者近似以及显著性问题。总之,企业应该选择与所经营产品功能相近似的商品项目,或选择所经营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注册核心类别固然重要,但也要重视和关联类别的注册。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可是若是营业执照注销后,商标如何转出。我们知道,申请商标的主体一般是企业营业执照、个体户营业执照或者个人。当商标是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时候,商标的转让是不受营业执照注销的营销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当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发生改变(姓名为曾用名),在商标转让的时候也会被要求补正,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相应户籍证明提交至商标局。当商标是以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名义申请的情况下,注销营业执照相当于商标的注册人不存在了,商标要转出就相对复杂了。

第一,如果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的,则需要在营业执照注销后一年内提供注销证明和向主管机关备案的清算报告来决定商标归属,否则成为死标。第二,如果碰到商标注册人是个体工商户,但是个体户已经注销的情况,名下商标再想转出建议可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进行尝试。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商标注册成功了,拿到《商标注册证》不就万事大吉了吗?答案是否定的,纵观目前的市场,商标纠纷等情况层出不穷。要拿到我们梦寐以求的商标注册证真是太难了。没有好的用处我们怎么办。那么如何正确有效地使用呢?

一、使用权:商标权人有权在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在有关经营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二、许可权:商标权人依法签订商标许可合同,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三、专有权:商标权人对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在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中使用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

四、投资权:商标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五、转让权:商标权人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无偿或有偿转让给他人。

六、禁止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制止他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擅自使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标。

七、质权:商标权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质权。

八、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财产继承的顺序继承。

九、不得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注册商标的申请。

十、商标权人超越《商标注册证》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在注册商标上作标记的,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是违法的。

十一、注册商标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案和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

十二、不得自行变更注册商标的字体、图形或者组合;变更的,应当依法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十三、商标权人可以将商标转让给他人。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协议,共同向商标局申请转让。商标局审查签发商标转让证书后,商标权归受让人所有。

十四、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提前一年向商标局申请续展。

十五、商标权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无正当理由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都有权提出撤销。

十六、注册商标可以估价和质押。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还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办理质押登记,商标局应当予以公告。

十七、商标所有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对善意第三人使用商标许可证。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质量,并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货物的原产地。

十八、注册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如果每十年更新一次,它就可以存在。标准使用、连续使用,才能发挥其的价值。

商标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商标申请在先与商标先使用有何不同?

1、申请在先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因此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2、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我国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

3、我国在采用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法律上也肯定了使用在先原则的正当性。即如果两个以上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同时提出注册申请的,应受理使用在先一方的申请。

提醒:

1、如同一天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由国家商标主管机关通知申请人在三十天内提交该商标实际使用日期的有效证明,初步审定使用在先的商标。

2、若申请商标系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三十天内将协商结果书面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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