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Contact us

  • 上海瑞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上海商标注册侵权行为的认定过程

上海商标注册侵权行为的认定过程

作者:上海瑞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6-27 08:54:24

在对上海商标注册侵权行为的认定过程有三步: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力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使用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申请的商标和使用的商品为限。由此看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范围由该注册商标和该商标的使用商标组成,也就为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

2.确定被起诉侵权的具体对象。被起诉侵权的对象确定由两个因素组成:一个是被起诉侵权的商标,一个是被起诉侵权商标所使用的产品。确定被起诉侵权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起诉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保护注册商标打下基础。

3.将被起诉的商标和已经注册的商标和已注册商标的适用范围进行比较,确定被起诉商标和已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两个商标的使用范围是否一致或者雷瑟。通过这三个步骤,特别是经过第三步以后就能认定是否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实际中也会有被宣告无效的专利的情况,那么专利被宣告无效后,之前的生产、销售行为构成侵权吗?专利宣告无效要注意哪些呢?

1、专利无效宣告过程中切忌一切都推给律师,这种情况往往会导致重要证据的遗失,导致无效失利;

2、专利无效宣告整个过程中请求人应当极力配合代理律师进行取证或者提示证据出现的可能点;

3、充分了解案情尤其是专利权人是否存在批量起诉情形,应当积极联络各被告,沟通信息,尤其是证据的交换;

4、专利无效宣告口审切忌踩点拿分,应当有的放矢,对于可上可下,模棱两可的证据及方案应当有所舍弃;

5、严格遵从专利无效宣告中关于程序的规定,对于需要补充证据、观点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否则将不予接受;

6、专利无效宣告理由陈述应当充分结合证据进行,切忌囫囵吞枣。

一、外观近似的判别准则:

1、独自比照准则

当现有规划或公开的文献与涉案专利有多篇可比照的情况下,选用一对一的比照方法,不能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规划结合起来与涉案专利比照。

但是当涉案专利是成套出售的商品规划或两项以上的外观规划时,可以用不对的现有规划与对应的各项独自比照。

2、直接调查准则

当现有规划与涉案专利进行比照时,选用直接调查,不能接触东西来进行比照。例如,放大镜,显微镜等。

3、以商品的外观作为判别的目标准则

在比照时应当仅以商品的外观作为判别的目标,考虑商品的形状、图画、颜色这三个要素发生的视觉效果。

4、全体调查和归纳判别的比照准则

涉案专利与现有规划比照时选用全体调查、归纳判别的准则。是比照两者的全体,而不是从有些得出成果。详细而言,全体判别应当将涉案专利与现有规划进行全体剖析比照,找出相同点和不一样点进行比照;归纳判别是对相同点和不一样点进行比照时,应当遵从以下准则:

1)对涉案专利与现有规划全体比对时,应更重视简单被消费者看到的部位。使用时简单看到的部位相对不简单看到的商品面,一般更具有明显性。例如,电视机的显示屏面相关于底面。

2)商品被普通消费者认为是惯常规划的,(例如,啤酒瓶的瓶口是圆形),除惯常规划之外的其他有些更具有明显性。

3)商品功用限制的形状对商品全体不具有明显的影响。例如,轮胎的曲面形状是其功用所限制的,差异商品全体不具有明显影响;但轮胎外表的花纹对商品全体具有明显性影响。

4)有些细小改变对商品全体不构成明显性影响。例如,手机顶部的开关按钮,有的圆形,有的是长方形。开关按钮只是一个有些细微的改变,相比之下,在全部商品中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对全部外观发生明显性影响,因而,如只是开关按钮形状不一样(圆形或方形),两手机外观会构成近似外观。

最近,一位老板想注册一家公司,并认为可以随便填写这个名字。真的是这样吗?以下编辑将告诉您有关公司注册名称的要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注册名称要求:

1.企业名称不得包含以下文字:

这有害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可能会引起公众的欺骗或误解;

外国(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政党名称,政党,政府和军事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编号;

外来字符,中文语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受到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

2.企业名称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

3.企业法人名称不包括其他法人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注册名称要求:

4.企业名称不得包括另一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以其所属企业的名称加冠。

5.营业执照上只能标出一个营业名称。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准企业名称:

除投资关系外,由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或注册的同一行业企业的名称和名称;

它与另一家公司的名称相同,而该公司的名称更改了不到一年;

该名称与被撤销注册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少于三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其他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行为;

7.企业名称需要翻译成外语时,应当按照文字翻译原则进行翻译和使用。无需将其报告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批准和注册。

 

版权所有:上海瑞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