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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标注册存在一定的风险

作者:上海瑞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12 08:15:53

上海商标注册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是哪些上海商标注册风险性要大,关于文章商标和图形商标注册,这里小编就分享下哪些文字或者图形不能注册商标?帮助你不要浪费自己的钱和精力。

按照《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图形: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禁用为商标。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禁用为商标。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或者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6、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范围内约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一种类商品的名称。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禁用为本商品的商标,一方面是因为其不能区别不同经营者,不具备显著性;另一方面是防止通用名称和图形不公平地为独家所垄断。 

但是,此类名称或图形如果与具有显著性的标志组合为一体申请注册则可以获得核准。  

7、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直接表示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或图形,是各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常用的说明性的文字或图形,属共用的范畴,应禁止独家垄断。商标的文字或图形如果是间接描述或仅仅暗示其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的,或者商标的其他部分具有显著性的则可以获准注册。 

8、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9、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夸大宣传其使用商品、服务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并带有欺骗性的,禁用为商标。但夸张而不带有欺骗性的,不受此限。 

10、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秩序,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均属本条款禁用范围。

11、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地名作商标易被认为表示商品、服务来源于某地,缺乏区别不同经营者的作用,也不宜一家独占。因此地名禁用为商标是国际惯例之一。 

除了以上内容外,《商标法》还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也不得抄袭摹仿他人驰名商标。

“冒充注册商标”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都规定在《商标法》第六章《商标使用的管理》中,只有正确理解这两个概念,才能对违法行为准确定性,针对二者不同的社会危害性作出恰当的行政处罚。对冒充注册商标予以规定的是《商标法》第四十八条,指使用未获得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时标明“ 注册商标”registered trademark 或者注册标记行为。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是《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概念,指使用注册商标时,自行改变了商标获得核准注册时的商标图样,使用时与注册的不尽一致,如文字、图形、颜色或搭配出现变动,这一行为也是《商标法》所禁止的。尽管二者在含义上有很大区别,但实践中仍然有人将二者混淆。一些执法者认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实际是改变注册商标的标志进行使用,而这一被改变了的商标应当视为一个新的商标,对它标注“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的行为,就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这一观点的根据是《商标法》第二十二条“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的规定。笔者认为,冒充注册商标违反的是《商标法》关于未注册商标使用的规定,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违反的是《商标法》对于注册商标 registered trademark 使用的规定。

两者的区别主要有3个方面:

第一,违法主体不同。冒充注册商标的主体是将未注册商标充当注册商标进行使用的人,可以是任何一个使用商标的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主体则是将已经注册的商标标志自行改变后进行使用的人,主体只能是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商标被许可使用人。

第二,违法手段不同。冒充注册商标主要表现为将该商标标明为“注册商标”或者标注注册标记,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则是商标注册人将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自行改变后予以使用。

第三,违法载体不同。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中,用于冒充的商标在商标局的注册商标数据库中找不到相关联的注册商标;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行为中,商标注册人使用的商标标志是从获得核准注册的商标派生出来的,与该注册商标直接关联。从立法意图上看,禁止冒充注册商标行为的目的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消费者不因此受到欺诈;禁止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则属于维护商标注册原则的禁止性规定,其目的是保证商标注册的严肃性。由于两者的违法主体、违法载体和社会危害性各不相同,《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对这两种行为设置的罚则也不一样:

对冒充注册商标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对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法》中规定当公司注册商标时,应当按照规定的商标分类表填报自己想要注册商标的商标类别和名称。看起来简单,但是实际上却让很多申请人犯了难,的客户咨询顾问:“我是加工销售食品的一个公司,想要注册食品商标,但是商标分类中有45个类别,我要怎么选择呢?”今天,小编就以食品商标为例,告诉大家怎样选择商标分类的类别。         

选择商标分类的关键就是要参考公司营业执照现有以及之后要拓展的经营范围。因为公司注册商标成功后,商标注册证上会显示当初提交申请的类别和群组,公司使用该商标只能围绕上面进行开展经营活动,证书上未涉及的则不能使用,需要重新提交后方可开展。注册申请一个商标较为顺利的情况下也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所以在首次注册商标的时候,选择的商标分类尽量要把执照上经营范围和将要拓展的范围涵盖。     

食品行业的范围一般会涉及加工生产食品、零食、蔬菜、生鲜、调料等等。那么为大家简单介绍下注册食品商标应该注册商标分类中的哪几个类别。     

食品公司注册商标中推荐注册商标分类有:     

1、第29类熟制食品商标:使用商品包括肉、蛋、腌腊制品、鱼制食品、干果、豆腐制品、食用油、牛奶、加工过的槟榔等;     

2、第30类方便食品商标:使用商品包括咖啡、蜂蜜、茶饮料调味品、糕点、方便食品等;     

3、第31类饲料种籽商标:使用商品包括新鲜蔬菜、新鲜槟榔、啤酒等;     

4、第32类饮料商标:使用商品包括果汁、水、饮料、乳酸饮料等不含酒精的饮料等;     

5、第33类含酒酒精饮料:使用商品包括白酒、红酒、葡萄酒、白兰地等含酒精饮品等;     

6、第40类材料加工商标:主要保护食品、饮料加工服务,比如面粉加工、食物冷冻、替他人酿造啤酒或生产面包、茶叶加工等等。     

除了以上几大类之外,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关联注册以下类别:     

1、第35类广告销售商标:当公司需要开设门店或超市销售食品,或进行特许经营、加盟连锁时,建议关联注册。     

2、第39类运输贮藏商标:当公司提供物流、配送、仓储服务时等,建议进行注册保护。     

3、第43类餐饮住宿商标:生产食品后很多老板想要开启餐厅、饭店时,43类商标必不可少。     

以上就是食品公司注册商标时候可以选择的商标分类,但是具体还是要根据企业自身的需要进行选择,企业在初创、发展和腾飞阶段时候对商标的要求一般都是不相同的。很多实力较为雄厚的企业也会选择45个类别全类注册,大范围保护了自己的商标不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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