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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判定上海商标注册的价值?

作者:上海瑞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07 08:18:11

商标可以防止自己的品牌出现仿冒之类的不正当竞争,也可以让品牌走向一个新的台阶。商标价值是没有固定标准的,但一定有一个大概的衡量标准,一个商标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商标的知名度,如果是没有知名度的商标则取决于商标持有人的定价,那么上海商标注册的价值应该从哪些方面去判断呢?

1、看商标专用权的期限。每个商标的专用权期限都是十年,十年后可通过续展手续继续持有商标权。也就是说专用权期限越多的商标价值越高。

2、看商标的类别。我国的商标一共分为45类,其中有一部分类别是热门类别,这些类别的注册量比较大,同时注册难度也比较高。因此这一类商标的价值相对来说比较高,比如:医药、软件、食品饮料等类别。

3、看商标申请人。一般来说申请人为个人的商标价值会低于法人所有的商标。原因在于:个人所有的商标,其权利的稳定性会低于法人所有的商标。并且法人所有的商标一般品牌建设方面会更好,商业价值也就更高。

4、看群组的商品项。以前流行的注册方式是近可能多地扩大群组范围的进行注册。这样一来注册人享有的商品项太少,如果不及时补充注册,注册人的部分产品将无法使用注册商标。因此如果想要产品立即进入市场的话,还是商品项越多越好。

5、看商标的注册流程。一般来说注册流程中行政复议的流程越多则其价值越低说明该商标的稳定性差。如被异议、被撤三等;反之则价值较高。注册流程中正常的行政程序的流程越多则其价值越高,说明该商标被经常使用;反之则价值较低;如转让、变更等。

以上五个方面是关于判断商标价值的五个方面,经过以上几点判断,基本上你也能对眼前的商标有一个更好地评估,当然如果是投入使用的商标,就不能简单地判断,主要看这个商标所承载的商业信誉、商业价值等。

注册文字商标要注意哪些事项?现在无论是开店还是拓展公司业务首先考虑的都是商标注册保护,文字商标相对于图形商标来说更是重点。那么,注册文字商标要注意哪些事项?为大家整理以下内容。

1、数字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也是商标法的新规定。构成商标的数字可以是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大写的中文数字。

2、一般来说,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审查制度,由于登记一个字母或数字缺乏显著性不能被注册。因此,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字母或数字才能作为商标去注册使用。

3、不同语言的文字或数字可以相互组合商标使用。文字商标组合可以使用有意义的词或自己造一些没有含义的词语注册使用。

4、商标文字不得使用《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中规定禁止使用的文字。

5、在我国商标审查中,除了根据词义直接检索由汉字(包括汉语拼音)和英文字符组成的商标外,其他文字商标都是对图形元素进行分类后作为图形检索。

6、在申请注册商标时,除汉字,汉语拼音、英语和英语字母外,其他少数民族语言以及外国语言和字母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还应附加说明它们是什么语言及其对应的含义。否则,应根据相似的中文或英文意思或没有含义来解释。因此,如果没有特殊需要,应选择汉字(包括汉语拼音)或英文字符作为首选。

7、文字商标中的文字字体可以印刷、书写或美术体。当文字字体以图案形式变换和表达时,这种商标就变成了图形商标,而不是文字商标的原始面貌。

注册文字商标要注意哪些事项?以上就是的相关介绍,商标注册成功后要按照注册的样本去规范使用它, 随意更改样式使用可能就达不到注册商标时保护品牌的目的使用,还可能会侵犯到其他人上权益就得不偿失了。

根据《商标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即发给证书)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期满未申请续展注册的,超出十年的,且不超过六个月的,可进行宽展。再超出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和注册商标一样,都是十年。

商标续展需要提交的资料都有:

1)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商标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公司名义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而个体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 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提交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直接在接待厅办理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供经翻译机构签字确认的中文译文。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代理组织应当将申请书送交商标局。准备好上述文件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商标续展的全过程包括申请、审查、公告和颁发续展证书。续展注册证与《商标证》同时使用。

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但是已经在市场上实际使用,具有显著性,并可以引导消费者认知商品来源的商业标识。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那么,如果企业的某个未注册商标被他人恶意使用,应当如何维权?笔者认为,未注册商标维权主要有3种方式。

一是商标法。如果企业的未注册商标经过长期经营,取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具备了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条件,就可以依据未注册驰名商标主张权利。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那么,当企业的未注册商标不足以构成驰名商标但仍具有一定知名度时,应如何维权?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二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事实上,对于大多数未注册商标而言,其既难以证明构成驰名商标,也难以证明构成知名商标,那么,企业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维权。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三是著作权法。如果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都不能使企业获得救济,还可以尝试通过著作权法维权。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而著作权正是一种典型的在先权利。如果企业能证明商标图文组合系自己原创并具备足够的独创性,就可以主张未注册商标构成作品,从而通过著作权法来维权。尽管有前文所述的3种维权途径,但小编认为,对于企业而言,最为妥善的维权方法,仍然是尽早将自己经营的品牌申请注册为商标,这样才能获得更为周全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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